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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在国家政策面前,农村开网吧的条件被擅自更改?

来源:测试1时间:2017-08-25 13:12

  2014年底,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调整网吧行业管理政策,全面放开网吧审批,并力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通知明确,取消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网吧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网吧计算机数量的限制。场所最低营业面积调整为不低于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凡是符合以上设立条件的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审批。
  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我要投诉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西城二区与对面的张坑工业区(即西环路东部生活广场前面与后面)。这两个地方都有新开的网吧,两间网吧都在动工装修了。我觉得这个社会不公平啊,我们在2014、2015年前租好场地,去申请文化部门申请。文化部门回复,说我们租的地方不是商业性的地产,而且要房产证才可以批,说是国家文件规定的,当时还拿了一份文件给我们看。消防部门的又说房屋有问题,又有人投拆,不给我们批。搞到我们白白花了十几万,没有开成网吧,我们过后想想反正文化部门、消防部门,他们也是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文件也没有错,我们认栽就行了。
  但近段时间我发现在我原来想开网吧几百米地方,旁边现在又有人挂出横幅开网吧了。就是横沥镇西城二区旁边的一幢刚建好的二楼,与对面东部生活广场的后面的一楼4个门面,而且这些房子都是刚刚建好的,一大片。楼上都是用来做出租房,我问了村委会的一些人,说这些新报建的房屋全部都不是商业性质的,全村人都知道的。
  我去看了一下,二楼的那幢没有后门消防楼梯呢。我想不通,我不可以开,别人可以开,是不是有人有关系,给好处费,他们就可以开网吧啊?现在国家反腐力度这么大,难道现在还有人那么黑暗吗?如果不处理好这个事情,曾经当过军人的我心里非常不平衡。我一定再向上级部门反应这种情况的,我想问问领导们,东莞市横沥镇文化部门,消防部门是根据什么条件去批这些网吧牌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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