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效激发消费潜力,全国多地都专门发放有消费券,新余市电子消费券不知道大家都领过没有呢?领过的朋友注意啦!新余市电子消费券可以用在千年网咖上网啦!
新余市千年网络文化有限公司5月4日起支持新余市电子消费券,旗下千年网咖(新余地区)支持新余市电子消费券付款!
目前支持门店有:胜利北店、胜利南店、抱石店、康盛店、广场店、北湖店、暨阳店。
新余市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
1、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
2、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
3、消费券使用有效期7天,从领取消费券之日起计算,申领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别忘了用掉噢)
4、市民在千年网咖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累计消费、不可找零、不可转赠、不可叠加使用;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电子消费券使用教程:
已经获得新余市电子消费券的顾客,到千年网咖门店扫专码支付即可!
ps:新余电子消费券目前仅支持微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