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吧审批政策现在是怎么样的?2014年12月18日,为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社会与行业良性互动,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管理政策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渝文委发〔2014〕271号),对上网服务场所经营活动从完善准入政策、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调整,有较大的政策宽松。
如:取消了文化行政部门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总量和布局要求、取消对上网服务场所计算机数量限制、不对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时间做统一规定,上网服务场所营业面积达到20平方米,计算机单机面积达到2平方米、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可以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等,同时沿袭了一些以前的限制性规定,如对上网服务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任一出入口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等。
按照国务院、市政府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目前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俗称网吧)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重庆网吧审批申请需要将以下网吧备案证件交至当地公安分局网安支队,领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初审表》并审核办理:
1.当地派出所初审表
2.文化局的《开办条件核准通知书》
3.网吧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消防检查合格证
5.当地工商局的《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房屋的租凭合同及产权证明
7.视频监控竣工报告
8.网吧位置示意图、场所平面图
9.员工的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登记表》
10.网络运营商接入ISP意向证明
网吧经营办理程序详细如下:
(一)申请人持申请书到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设立申请,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到现场察看是否符合设立条件和标准,经审查符合条件标准并经过公示,20个工作日内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二)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区(县)公安分局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三)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区(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申请最终审核;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在15个工作日内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人的申请,区(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分局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八、提交材料
(一)书面申请(含申请企业的名称、地址、终端台数、负责人姓名等基本情况);
(二)《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三)填写《重庆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任命书、专业技术证书、聘书及其复印件);
(五)营业场所房屋、场地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六)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内部平面示意图;
(七)内部管理制度(上网消费者入场核对登记有效证件、场地巡查等)及章程;
(八)营业场所设备清单(包括计算机终端台数、配置说明);
以上是关于重庆网吧审批政策及流程的相关介绍,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