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主想经营网吧,选址的地方是胜利北街东桥头西湖小区居民楼的二楼,房东愿意出租这个房子,也看了有关网吧的规定,但不是很明白,想知道居民楼二楼到底能不能开网吧?能审批吗?
莆田荔城区文化广电出版局回复目前该区新设立的网吧地点要求如下:
1.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根据文市发〔2014〕41号文件要求,确定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地区的,距中学、小学校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以及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农村地区依法取得消防安全手续的合法用房可以设立。(荔城区、城厢区范围列入长效机制试点地区)
根据网吧政策相关规定,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但商住两用楼的商业楼层是可以设立网吧的。
也就是说如果该楼的性质为商业用途,并不是住宅,那么是审批是符合规定的。当然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是怎么规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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